盘锦30小时起出“诈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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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2:14 辽沈晚报 | |
昨日从盘锦警方获悉,“12·27”重大敲诈勒索案破获,案发后30小时将犯罪嫌疑人许某缉拿归案,目前此案的审理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 神秘电话敲诈10万元 2003年12月27日下午1时许,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盘锦市某商厦 案发时正值该商厦举行店庆活动,每天的客流量都在10万人次以上。盘锦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新和兴隆台分局政委麻忠庭带50名便衣干警在商厦附近进行布控,并做好疏散顾客的准备;另一方面,由副局长宫锡强牵头组成专案指挥部。 称拿不到钱引爆炸弹 犯罪嫌疑人每隔一段时间就打一个电话,并声称如拿不到钱就立即引爆炸弹。侦查员秘密搜遍了该商厦的每个角落,排除了藏有爆炸物的危险。12月28日上午,由商厦工作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保持通讯联系,并与之周旋。同时为了稳住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决定将1000元人民币存入犯罪嫌疑人的卡里,并查出该银行卡是12月26日在某购物广场一楼的储蓄所内办理的,持卡人叫王某。 5万元诱出幕后男子 王某讲,26日上午7时30分,他卖给一名陌生男子一张联通手机卡,并帮助其在储蓄所办理了一张银联卡,同时自己也办理了一张卡。那名男青年只告诉他叫“王志合”。专案组在王某的卡上存入5万元钱,安排王某在兴隆台区某网吧等待犯罪嫌疑人与其联系。 12月28日晚8时20分许,当犯罪嫌疑人出现在该网吧时被抓获。犯罪嫌疑人叫许振超,男,24岁,抚顺人,现在住在兴隆台区。因欠债无力偿还,谎称放置10个汽油炸弹敲诈。 马克宇 特派盘锦记者 罗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