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责任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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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2:18 石狮日报 | |
去年7月28号,河北省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发生特大爆炸责任事故。日前,事故中的5名责任人被辛集市法院一审判刑。 辛集市王口镇政府驻郭西烟花爆竹厂原特派员胡藏根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郭西烟花爆竹厂原副厂长耿建伟、刘运田、贾根才、原安检员恒波、梁维建犯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刑。 2003年7月28号下午,河北省辛集市王口镇郭西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生产车间被炸毁,造成32人死亡、103人受伤。 专家鉴定,造成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当时晾晒场晾晒的药球因暑期温度高、湿度大,引起自燃,造成了连续爆炸。为追求经济利益,这家工厂没有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在非生产区生产烟花爆竹、在非晾晒区晾晒药球,并把大量本应存放在指定仓库的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区域,致使一处药球自燃引起连续爆炸。(央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