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出租屋管理办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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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3:05 深圳商报 | |
福田出租屋管理办挂牌 1200名管理员既“管屋”又“管人”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红)我市出租屋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昨天下午,福田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与此同时,作为全市试点所的南园出租屋综合管理 据了解,在整合房屋租赁管理和户管员等队伍基础上成立的福田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是我市第一个区级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作为该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设的行政事务机构,福田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统一负责辖区房屋租赁、承租人信息采集、出租屋管理员管理、房屋租赁管理费和出租屋综合管理费征收和统计等工作,并重点做好出租屋暂住人口的登记注销工作,协助公安民警搞好出租屋的治安管理。昨天成立的南园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则作为区、街道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下设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承租人信息采集、出租屋管理员管理、房屋租赁管理费、出租屋综合管理费征收和统计等工作。 福田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区此次将隶属区房屋租赁管理局的管理员队伍和公安暂住人口户管员队伍等两股力量整合,统一组建为共计1200多人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对全区出租屋实施综合管理,做到既“管人”又“管屋”。 全市现有出租屋160万间(套) 据深圳市出租屋综合管理办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共有出租屋160万间(套)。近年来,出租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约占全市刑事案件的30%,个别地方高达50%。出租屋是我市城市管理的难点、社会治安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 目前,我市出租屋主要由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管理,而租住在这些出租屋里的外来人口又由公安部门领导的户管员来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按照2003年11月底出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改革与队伍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今后深圳实行市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街道(镇)出租屋综合管理所三级管理模式,新成立的出租屋管理机构均由各级维稳及综治办主管。其中,在市、区成立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街道(镇)成立出租屋综合管理所。街道(镇)可根据需要,在居(村)民委员会设立出租屋综合管理站。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