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付清去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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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5:4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全省电视电话会要求 本报讯昨(2)日,国务院召开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后,我省随即召开全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会议要求,拖欠单位必须在春节前全部付清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据统计,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全省现已偿付拖欠工程款8.3亿元,兑现农民工工资2.9亿元。 会议为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定出时间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必须在2004年1月到2006年12月30日三年时间里还清拖欠的工程款;已竣工结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在2004年3月1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确有困难的必须在3月1日前与债权施工单位签订还款合同;其他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视具体情况参照上述两项的解决措施办理。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凡逾期未偿还工程款的,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确实不能偿还工程款的将依法拍卖偿还欠款。各地要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农民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会议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把立项审批、招标交易、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关”,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的监管,防止新的拖欠发生。 副省长王怀臣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玉华本报记者陶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