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爆炸6名责任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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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6:00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据河北青年报报道,近日,河北辛集市人民法院对造成共死亡34人的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7·28”特大爆炸事故的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公开宣判。2003年12月18日,辛集市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胡藏根有期徒刑5年;12月26日,以危险物品肇事罪一审判处耿建伟、刘运田、梁维健、杨恒波有期徒刑各6年,判处贾根才有期徒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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