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年告“武汉健民”侵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6:10 新京报 | |
本报讯据《江南都市报》报道 江西省青年谭正标状告武汉健民药业集团涉嫌商标侵权,索赔100万元。2003年12月30日,此案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汉健民”侵权? 报道称,谭正标自1998年7月至2003年6月在“武汉健民”工作。在2003年5月,谭正标取得了第5类商标注册证,商标为5片花瓣组成的健儿图形。同年7月,谭正标发现其注册的 在法庭上,谭正标和代理律师孔忠良认为,采用“健儿图形商标”,给商标注册人造成损失。谭正标在法庭上向“武汉健民”索赔100万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原告剽窃? 报道称,“武汉健民”的代理律师在答辩中认为,谭正标曾任武汉健民集团营销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经理、董事,此间他剽窃了公司的商标策划机密,从而抢先注册。证人向法庭申请保护 报道称,庭审当日,现为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的冯刚耀出庭为谭正标作证时,“武汉健民”的代理律师侯静情绪激动,表示已经掌握了证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顿时在法庭上引起了骚动,主审法官数次制止侯律师的发言。中午休庭时,证人冯刚耀向法院申请保护。(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