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将定期发布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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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6:10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姝) 昨天上午,公安部举行今年首次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 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普遍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原则上,公安部和省、自治区公安厅每一个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活动;直辖市、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每半个月举 发布内容主要是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重大案件发生、侦破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措施、办事程序和重要治安警示性信息等。 2004年春节以前,各地将普遍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并正式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在定期举行新闻发布活动的同时,对于即时发生的重要新闻,公安机关将随时予以发布。 为确保上述制度顺利实行,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公安部已经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工作小组,任命了新闻发言人,组建了专职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的固定场所在亚洲大酒店二层多功能厅,发布时间是每个月的第四个星期三上午10时。(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