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侦破情况必须向公众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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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6:37 华商网-华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昨日上午,公安部举行今年首次新闻发布会,对去年全年及近期全国社会治安形势作了通报。公安部还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案件的发生、侦破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近期抢劫案件同比上升5.8% 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去年1至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208.6万起,查处治安案件441.1万起。一些治安比较混乱的地区、场所面貌明显改观,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在几类严重犯罪案件中,爆炸案、放火案、强奸案、杀人案和抢劫案同比分别下降33.7%、25.3%、9.8%、7.7%和5.7%。 但是,当前社会治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刑事案件仍然高发,特别是一些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少数地方社会治安还不好。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侵财犯罪案件有所上升。2003年11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盗窃案件32万起,同比上升9.9%;立抢劫案件3.2万起,同比上升5.8%,其中抢劫金融机构案件42起。 公安部提醒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岁末年初,往往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案件可能多发,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返乡的外出打工人员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钱物,一旦遭受犯罪分子侵害,要迅速报警,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春节前各地要办一次发布会 公安部还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原则上,公安部和省、自治区公安厅每一个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活动;直辖市、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每半个月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每周举行一次。 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普遍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发布内容主要是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重大案件发生、侦破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措施、办事程序和重要治安警示性信息等。在定期举行新闻发布活动的同时,对于即时发生的重要新闻,公安机关将随时予以发布。 据悉,2004年春节以前,各地将普遍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并正式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为确保上述制度顺利实行,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