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开始定期新闻发布制度 重大案件每月通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8:30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月3日讯:据晨报报道,全国公安机关从今年开始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公安部昨天召开新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郝赤勇、孙永波与媒体见面。据悉,推出这种自上而下、定时定期的新闻发布制度在各部委中尚属首次。新闻发布会的固定场所在亚洲大酒店二层多功能厅,发布时间是每个月的第四个星期三10时。 据公安部部长助理孟宏伟介绍,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 原则上,公安部和省、自治区公安厅每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活动;直辖市、省会市、副省级市公安局每半个月举行一次,也可根据需要每周举行一次。发布内容主要为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重大案件发生、侦破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措施、办事程序和重要治安警示性信息等。 孟宏伟说,2004年春节以前,各地将普遍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正式实行此项制度。定期发布新闻的同时,随时发布即时发生的重要新闻。公安部还为此项制度制定了口号“让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依赖公安、支持公安”。(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