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民工讨要工资诉讼缓免交费优先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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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8:5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月3日电(慈延年、奚彬)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规定:今后徐州市市县两级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涉及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时,要及时立案、缓免交费、积极保全、优先执行。法官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不兑现这些承诺的,将受到严肃查处。 按照这一规定,今后徐州两级法院凡受理民工追索拖欠工资、劳动报酬、损害赔偿等案件,一定要做到在起诉当日立案,及时为民工提供有效司法保护,同时为民工参与诉讼、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决定,今后对涉案人数较多的涉及民工纠纷案件,将重点做好预案和庭审组织工作,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审理。(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