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原副市长被判十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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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9:41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合肥1月2日专电(记者偶正涛)安徽阜阳腐败窝案成员之一、原安徽省淮北市副市长王汉卿涉嫌受贿罪一案2003年12月31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汉卿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 (来源:南国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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