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资项目无需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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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9:42 浙江日报 | |
记者臧铯通讯员赵智敏 2004-1-3 本报杭州1月2日讯(记者臧铯通讯员赵智敏)笔者今天从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获悉,从今年开始,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对民间投资项目将不再进行审批,改为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这是我省行政管理和审批方式的一项制度创新。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我省今年将实施《浙江省民间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给企业充分的投资自主权,真正做到“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 根据《办法》,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民间投资项目将实行核准制,具体的核准目录由省计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除了需要核准、禁止发展和国家明文规定要求报批或核准的项目外,境内公民和法人使用自有资金在浙江范围内进行的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划的投资建设,一律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登记备案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登记、全程服务、完善监督”的原则,实行“一个工作日、零收费”管理制度。对符合要求的登记备案申请,计划部门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登记备案手续,并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任何费用。省计委将建立一个覆盖全省的项目信息库,以便更好地掌握全省产业的发展、投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