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拖欠民工工资者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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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10:0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让农民工早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个年。”本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率达到98%,目前正在探索建立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进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昨天,国务院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杨雄在会上介绍上海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清欠工作的情况,并在会后就上海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对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说“不”。 据悉,本市对加强清欠工作作了进一步的部署。要求严格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拖欠行为的发生。对涉及并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经营项目,其新开项目坚决“不”,即不得参与土地招投标,不予报建,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房屋土地等部门也一律不予颁发有关证照。 会议还提出,针对春节前出现、一时又不易解决的矛盾,有关方面要筹措好备用应急资金,保证民工春节前走得了。 记者王德毓(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