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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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10:11 新民周刊 | |
特约撰稿/陆建华 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话题受到广泛关注。但这个问题是如何被全社会所关注的似乎很少有人讨论。以我的 看法是,前些年因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屡屡采取极端行动(如在公共场合自杀或扬言自杀等),媒体再三报道,于是,全社 会乃至有关政府部门就把它看成是一个急迫的社会问题,而2003年下半年,却因为总理在访问农村时被一农妇直接要 不幸之一,付劳获酬是一个什么样的准则?那属天经地义,属于天良。就如生孩子就有义务来抚育、借钱要还一样, 是不需要再论证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规矩。而这样的规矩在21世纪初中国的一些地区却成为一种需要重新论证的新道理, 还有不少黑心企业主更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看成是降低经营成本、获取最大利润的手法;还有一些欠主以别人拖欠为理由来为自 己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劣行为开脱。这足以说明,相当一部分人正在丧失天良,正在破坏人类行为规矩系统中的最基础的部分 。 不幸之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没有站在农民工的立场上以适当的行政力量来约束那些拖欠者的行为,也没有实施有力 的监察,至少是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的严重失职。许多事实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是一朝一夕之现象,而劳动监察部门 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却没有在问题刚刚出现的时候就有力地介入,以至于问题愈演愈烈。如果说,那些黑心企业主丧失天良是 这个问题的根本的话,而行政不作为则在客观上起到保护乃至纵容此类恶行的作用。 不幸之三,一些新闻媒体在报道此类现象和问题时,有激奋和勇敢担负社会公正道义的举措在先,却往往有误导事态 发展和民众认知的结果在后。近些年来,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问题总是由媒体率先曝光一些触目惊心的个案而引起社会的关注, 一些媒体在这一方面勇敢有责任心,值得褒奖,但是报道到最后,无一例外,就演变成为竞相报道那些地方着力解决拖欠工资 问题的消息了,这本身无可厚非,关键是,相当多媒体总是把它作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绩来报道,把一件应该做好而没有做好 、因为外在压力而不得不去做好的事情,看成是本来就做得很好的事情来鼓吹。这是在颠覆民众的是非判断标准,在降低人们 对一些基本行为规矩的承受底线,甚至在纵容一些不正当的行为,在铸造一种恶性循环圈:作恶不怕,因为它可以巧妙地演化 为行善。过去几年在报道地方政府如何解决拖欠农村教师工资事件时,媒体也犯了这个毛病。 不幸之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几无制度化的方法来表达自己基本权益被剥夺的不满,来争回自己的工资,以自杀相 威胁,是在以生命和自尊来下赌注;向总理直接面求解决问题,也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如果有制度化的渠道和必要的社会援 助的话,这些普通人有必要采取这样的举动吗?一些人在指责那些农民工破坏公共秩序,指责他们觉悟低不加入工会。这些指 责者即便怀着善意的话,客观上也在帮助那些拖欠者打压可怜的农民工。因为没有人告诉或引导他们如何正常地拿到他们以劳 动换来的应得的报酬,也没有人说服他们加入那个可能会给他们的利益带上保险的工会。 所以全社会应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一个全面了解,不要以转型时期弱势群体必然要付出代价来搪塞,也不要以 一些政府部门事后的补救做法为其开脱责任,更不要仅仅哀农民工之不幸又怒其不争。关键是一步一步地创造新的环境,健全 制度,首先全社会要有一种耻辱感,这种绝对不应该出现的事情,居然出现了,而且还有人为这种事情找“合理”的理由,此 为一个社会之奇耻大辱;其次全社会要有责任感,每一个相关部门或机构都应该自动确认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要自责,如媒 体这样的机构更应该审视自身,尽快解除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完整认识,公众由此而形成的一些偏颇之见应该尽快清除。对那些 黑心企业主,应该有更严厉的道德处罚、行政处罚和法律处罚的手段,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链条完全向全社会公布,在这 个链条上的所有人都要受到谴责。要千方百计地告诉利益受损的农民工,他们的抗争是应该的,是有理的,当制度化的渠道还 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时候,就是要以非常手段来讨工钱,要以各种方式来唤起全社会的关注,气不要闷在肚子里,也不要一让 再让。当然,非常手段的选择要有讲究,要学会把一件有理的事情,办得有节,办得有利。(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 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 声明:《新民周刊》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