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辛集7·28烟花爆炸事故 5名责任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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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09:05 江南都市报 | |
石家庄消息日前,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对该市郭西烟花爆竹厂7·28特大烟花爆炸事故5名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郭西烟花爆竹厂副厂长耿建伟、刘运田,安检员梁维建、杨恒波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分别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副厂长贾根才犯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耿建伟、刘运田、梁维建、杨恒波、贾根才身为辛集市郭西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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