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得擅自设限 山东为公房上市扫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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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10:12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1月3日讯(记者 尹玉涛)记者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新措施活跃住房二级市场交易,其中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的政策性障碍将进行清理。 据介绍,在清理影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的政策性障碍的过程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原公房出售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单位将不得擅自设置限制条件。个人拥有的普通住房,转让时将免征土地增值税。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时,原产权单位原则上将 同时,实行房产交易和权属登记属地管理。 另一方面,目前继续延用的售后住房物业管理的福利化做法将进行变革。今后,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供暖、供电、供水、供气及物业管理补贴等逐步纳入职工工资,变“暗补”为“明补”,促进物业管理的全面市场化。编辑:杨姝(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