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机制紧盯违法侦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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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10:18 法制日报 | |
“汉阳模式”初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胡新桥通讯员晓亮白洁张汉舟)设立监督投诉机制,严防侦查机关违法办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实行的侦查活动监督投诉机制,实施半年来初见成效,被誉为“汉阳模式”。这是记者日前从武汉市检察院得到的消息。 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院的职权,但由于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致使对侦查机关办案的监督难以到位。去年7月,汉阳区检察院探索制定了侦查活动监督投诉制度。辖区公安机关及本院反贪部门的侦查活动,都被纳入其监督视线。为确保这一监督机制出实效,该院设立了投诉、控告室,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网址,派出专人接待投诉群众,并依投诉人意愿为其保密。汉阳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各派出所、各留置室都张贴了投诉告示和投诉电话号码,推行权利告知制度,要求侦查人员在第一次讯问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讯问人在侦查阶段享有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如果觉得权利受到侵害,可以委托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向检察院投诉。此外,该院还出台了《侦查活动监督试行办法》,从监督内容、监督程序、调查、投诉和处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监督侦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偏差。 据统计,截至目前,汉阳区检察院已先后受理侦查违法线索10件,调查处理8件,除对侦查违法单位下达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外,还移交立案查处3人,给予违法警告2人,建议给予政纪处分1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