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将向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推出“绿卡制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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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绿卡含金量有望提高 本报今天消息《环球时报》报道:中国今年将向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推出“绿卡”制度。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此前一些地方试行的“外籍人士永久居留证”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绿卡,今后绿卡者在中国享有的自由必然越来越多。 两种绿卡“含金”不同 “绿卡”一词源自英文greencard,是一种永久居留身份的证明。现今的绿卡实际上是白色的,间以红色和蓝色。大凡移民国家或需要引进外国人才的国家,一般都会实行绿卡制度。 在美加、澳新等传统移民国家,绿卡是永久性的,即从获得绿卡时一直到死亡,持卡人都有权居留在上述国家。但在瑞士、瑞典和丹麦等国家,对专业人才或移民工人则实行有期限的绿卡制度。德国的绿卡只允许持卡人居留和工作三年,期满后可再延长两年,其“含金量”与美国绿卡相差很远。 我国绿卡最长五年 目前在中国内地就业的外国人,登记在册的已超过6万,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 我国现行对外国人居留期限的管理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在中国居留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由公安部门颁发“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一类是在中国居留一年以上的,由公安部门颁发“外国人居留证”,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如继续居留,须到公安机关缴验证件。另外,在三资企业工作的副总级以上的外国人和归国留学人员,可一次性申请一至五年的外国人居留证,但目前真正获得五年居留证的外国人并不多。 按照《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在中国投资或者与中国企业进行经济、技术、文化合作,需要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经批准可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但是,依照该法的实施细则,外国人士一般只能获得有效期五年的居留证。 “永久居留”暂属荣誉 此前,也有一些地方对外籍人士颁发“永久居留证”,但这更像荣誉证书。有关资料记载,上海市在建国后曾向耿丽淑、关长臣、威廉·凯乐和秦范雄等四位为中国革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士颁发“永久居留证”,此后就再没发过这类证件。直到1986年才恢复。至2001年,各地公安机关向外国人颁发的“永久居留证”还不足50张。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严格地讲,这些“永久居留证”也不能被称为“中国绿卡”,如果叫作“上海绿卡”、“天津绿卡”、“湖北绿卡”或许还说得过去。因为绿卡是与移民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它意味着持卡人拥有一些短期居留者所不能拥有的权利。 绿卡权利有望增多 据介绍,在美国,持绿卡的外籍人士所享有的权利,与拥有美国国籍的公民几乎相同。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持绿卡者可享有美国公民在就业、医疗、保险、救济、教育等各方面权利,并要承担美国公民应该承担的义务,比如纳税等。 目前,虽然外国人在我国居留期间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劳动就业权、受教育权等,但还不能担任公职。根据以往规定,外国人在中国的旅行、住宿、购房、医疗等仍受到一些限制,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按规定活动。 但权威人士介绍,随着中国对外国人的政策逐渐宽松,外国人在中国享受的自由越来越多。国内先是取消了对外国人住宿的限制规定,现在外国人可以随便选择住宿地点,不必限制在涉外宾馆。外国人在中国的就医也可以享受与中国公民相同的医疗保险。北京市从2002年9月起,以前只能卖给本地购房者的内销商品房,也正式向外籍购房者开放。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