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身份不许稀里糊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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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0:05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首席记者丛焕宇报道 从今年1月1日起,有着16年历史的“药健字中药保健品”彻底告别了历史舞台。省药监局有关人士昨日解释说,今后我省“保健品”这一名词将被药品或者保健食品取代。 在我国以往的药品市场上,除了国准字号的药品和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以外,还有处于食品和药品之间的卫健字号的中药保健品。由于传统因素的影响,中药保健品还有着相当 辽宁省药监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药保健品的发展,对各种疾病的辅助治疗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各地在审批的过程中,在处方、命名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规范、不一致的状况,有的品种给消费者造成了一些潜在的危害。 其实,早在200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开始对中药保健品生产企业进行整顿。凡是经过严格验证、符合药品审批条件的,改发国药准字文号,正式纳入药品流通体系,不符合药品条件、但符合目前保健食品审批条件的,改发食健字文号。两者都不符合的,撤销文号,停止生产和销售。也就是说,从今年的1月1日起,原来的中药保健品只能有两种“身份”:或是药品、或是食品。 昨日记者在沈阳中街采访时了解到,许多商家已经于2003年12月31号前将所有的药健字产品全部下架,返回厂家。药店的负责人表示,对已批准的药健字产品改为药准字中药,他们将继续销售。 “保健品”告别历史,百姓的反映是“普遍看好”。他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这样做,使得药品市场更加规范了,百姓买药也更加方便了。 不过,在这里记者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经过批准成为药品的保健品,在名称、包装上与以前相比都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在批号上由原来的卫健字改为现在的国药准字,您在购买的时候,还是要“擦亮眼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