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建议结果应让公众明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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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2:3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朱四倍来源: 新闻主体:据本报报道,北京市发改委征求公众对北京市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道路交通项目的意见与建议活动中,公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传真等途径共提出建议1698条。据介绍,这些建议将上报给市政府,对于那些最终被采纳的有价值建议,发改委会予以参考,修改和完善全年建设计划。 公众乐意为政府提意见,而政府愿意吸纳公众的意见,并修改完善建设计划,应该说,这是个双赢的结果。这反映了政府决策从不透明向透明的转变,从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变。同时,这些决策机制的重大变化,也反映了社会的日益进步、政治的日益民主、舆论的日益开放。 但应当看到,作为普通公众,在成为建言献策的智者的同时,他们更愿意知道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是否被采纳,采纳了多少,为什么没有被采纳等。所以,政府更应让公众明白,他们的话语分量究竟得到了怎样的对待。这样做,不但可以调动更多的公众参与公共决策,为政府提供更多的好建议,而且有可能使公众成为政府的一个潜在的智囊资源集中地。 从政府的公共服务和民主行政要求的角度看,政府也应该提供这样的服务。政府行政的最大目的在于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要求政府的行为与公民的愿望相一致,要求政府提供尽可能多的产品与服务。 因此,政府的行为要面向民众,政府的公共政策要回应民众的需求,也要求政府公务员应成为公民的一员,保持体察和了解民情的积极态度,而非漠然视之的消极态度。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和公民共同参与解决政府问题,在分享社会利益的同时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进而提高公共服务的层次和质量。 总之,让公众知道政府采纳了公众什么样的建议和什么样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对社会、公众、政府来说,都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尽管这样做,可能会给政府增加一定的行政成本,但是相对于收益来说,还是收益大于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