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诚信协议”作用有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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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2:3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李克杰来源: 齐鲁晚报 教育部规定,从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开始,每个考生都要签订承诺考试诚实守信的协议书。教育部还将颁布三个有关考试的专项管理规定,同时利用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考试规则和警示教育。 笔者认为,如果考生没有信守“诚信协议”,出现作弊现象的话,考生必须依照国家相关的考试作弊处罚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议本身无权约定不利后果。这就是说,考生无论是否签订这个协议,只要考试作弊都会受到同样的处罚,既不会因签订协议而加重,也不会因签订协议而减轻。考生对考试纪律的遵守根本不取决于一纸“诚信协议”,对考生有直接约束力的是考场规则和考试违规处罚规定。 而从行政许可角度讲,国家允许具备条件的考生参加高考是一种行政许可,那么,按照行政许可法,教育部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的做法是否合法呢?别忘了,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就正式实施了。 摘编自《齐鲁晚报》2003年12月31日 文/李克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