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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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3:1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如何迅速组织施救和处理相关事宜?昨日,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已正式出台《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类事故启动“应急预案”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人为过错或自然因素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均应启动应急预案。该预案主要适应于以下10类重特大安全 一旦重特大事故发生,长沙市随即成立由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组成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安监、公安、卫生、责任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预案实行分级管理,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0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各组成部门。任何隐瞒不报、谎报、故意缓报事故或故意破坏现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专业救援现场组织施救 根据“应急预案”规定,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组织专业救援组实施救治工作,专业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型确定不同的施救方案。与此同时,现场处理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运输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等救援力量同时开始工作,确保将事故损害降至最低程度。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