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斯”被法院扣划2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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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3:1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1月2日,天心区法院依法扣划了迪克斯长沙分公司的银行存款28万多元,马金宏等人不久就可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了。 2002年8月,迪克斯长沙分公司与徐世炎等人达成协议,确定其为该公司的施工队伍。马金宏等人均系徐世炎所管理的工长,但未与该公司签订承包协议。2003年1月25日,该公司与装修队进行结算,应付给马金宏等人近40万元,该公司当日付给马金宏等人14万多元。 马金宏等人的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后,马金宏等人又上诉至长沙中院。 长沙中院经过认真审理,于2003年12月14日作出终审判决,限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马金宏等人的工程款项。由于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天心区法院遂扣划了该公司在银行的存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