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交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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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3:3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1月2日《新京报》报道,北京郊区某楼盘的销售现场大打“学历购房”牌:专科学历优惠1%,本科学历优惠2%,硕士学历优惠3%。这一“文凭成了优惠证”的促销手段引发市民争议,有人指称此举“歧视低学历者”,有关部门应该干预;而有人则认为这是商家的权利,我们不能一见区别就喊“歧视”……反方王毅警惕歧视 学历越高,优惠的幅度越大,乍看起来似乎不过是商家在销售楼盘时的一种促销手段 从北京这个楼盘的学历销售再往远一些看,或按照这种荒唐的逻辑推断下去,我们就可明白何以农民工成为整个城市的建设者,却始终无法摆脱一部分人对他们歧视的原因。 学者王怡说,歧视在本质上是一种连带责任,因为你不仅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还要与那些和你在某一方面类似的人群互为担保,而歧视就等于无视这种担保关系,而否定一个人的自由意志和个人奋斗。以北京发生的这件事而言,正如轴承生意做到国外的但只有高中学历的张福先生质问的,“难道就因无一纸文凭,我竟成了该小区不受欢迎的人,就该比别人花更多的钱买房吗?” 张福所言,其实也正是因种种原因受到歧视的人们所要表达的。通常意义上的平等不能只是针对某一层面的人群而言,而是必须面对整个社会。否则,类似的歧视案例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正方邹云翔别太过敏 笔者不能赞同部分人一见区别就大喊歧视的做法。任何一个社会人与人之间有所区别是在所难免的,强求一致反而是非理性的,我们只要求有关的区别是适当的、非恶意的。 在商言商,我没有感觉到“学历购房”有什么不妥,在市场经济中任何具有有限性的东西都是具有价值的,持有高学历的人在社区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少的,但是他们作为邻居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又很令人向往,这种稀缺性就应该成为打折的理由,我真的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在一个社会,我们必须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兴趣爱好有所不同,并且我们也必须承认教育能够改变人的命运,有教育与没有教育的人区别是客观存在的,不同教育背景的人住在一起所形成的氛围也是不一样的。那种认为大学生也有杀人的,而贫困自学者中也曾经出过美国总统林肯,以此否定教育对人的影响,我想是一种以特例否定一般的抬杠话语,不值得一驳的。其实我们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两个小区,如果一个是教工宿舍区,而另一个是三教九流居住的小区,哪个小区更令人向往?我想每个人都会和我一样选择前者。 其实,我们最需要克服的就是在平等的旗号下对于人才的反向歧视,因获得社会角色付出的成本不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于人才适当照顾其本身是符合公正要求的,但这种做法在某些人面前却不能容忍,视之为歧视,殊不知他们所谓的平等,是以牺牲人才成本为代价的,这样的“非歧视”难道就是公正吗? 理性一下,甭一见区别就喊“歧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