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原副市长偕夫同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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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3:46 北京晨报 | |
据《长沙晚报》报道江苏省宿迁市中级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扬州市原市委常委、原常务副市长戎文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法院认定,1991年至2001年春节,戎文凤先后113次索取收受37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万多元。 1994年,戎文凤之子戎飞将其老乡北京某酒店总经理李某介绍给戎文凤,在李某的请求下,戎文凤多次为李某及其亲友谋取利益。1998年8月,戎文凤以戎飞在北京要买房为名向 “逢年过节谁都能领到一笔奖金,我拿奖金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戎文凤如是说。但可笑的是,戎文凤的奖金却是下级发给她的。扬州市审计局局长从1998年至2000年期间先后12次以协审奖名义给她送去1.98万元。 在戎文凤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中,其丈夫、扬州市新城区公安分局原政委晏学高不仅不阻止,反而推波助澜、“妇唱夫随”。高邮某厂厂长宋来请晏通过戎文凤减免电费,晏学高一口答应。获利后的宋来先后将2.2万元装入信封送给晏学高。 晏学高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