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到达哪里监督就到哪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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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7:44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权威人士透露,即将出台的《党内监督条例》将使党内监督工作实现根本制度化 本报讯据《瞭望》周刊消息,本月中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召开第三次全会。上月23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稿是会上讨论的重点之一。 这部党内法规的出台历经了哪些重要阶段?哪些重要因素催生了这部法规?为何选择这个时机出台?带着这些问题,《瞭望》周刊记者采访了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 已经70高龄的叶笃初教授从事了40多年的党建研究,1992年和2002年两次参加《党章》的文字修改和前期准备。作为我国党规党法研究的学术带头人,他说,建党以来一直缺少一部以党章为指导、并将党章同各种具体监督机制联系起来的带有基础性和贯通性的监督大法,以完全保障党在异常复杂环境下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此时推出《党内监督条例》,可谓考验正当时,新规应运生。 新《党章》提新要求 监督展开和权力行使并行采访过程中,叶笃初多次提醒记者注意《党章》第八条,最后一句是,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这一条在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就已经记录在案。而十六大修改通过的新《党章》又加重了有关监督的分量。新《党章》总纲的第22自然段谈及民主集中制时,增加了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还有一句新增加的话,叶笃初认为加得非常到位。这就是第八章第四十四条中,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他说:这句话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开始,监督也就开始;权力到达哪里,监督就到哪里。监督的时间和地点都清楚了。 叶笃初进一步解释说,《党内监督条例》与这句话有很大关系。他说他从事几十年的党建研究,最兴奋的就是看到了这句话。这是监督动态化,监督展开和权力行使相称、并行,说明我们把监督这个问题搞得相当明白了,抓得比较准、比较透,是我们党集体智慧非常高明的一笔。他现在最担心的反而是,是不是很多人都明白了这句话的分量? 新形势呼唤新《条例》 一把手犯罪已不是个别现象加速《党内监督条例》出台有其紧迫的现实原因。 近年来,党内领导干部犯罪违纪案件数量增加速度很快,所占比例越来越大,整治成本也越来越高昂。在中纪委向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有这样的数据:1992年至2002年的两个5年间,全国处分党员数分别为669300和846150人,后者比前者增加26.4%;开除党籍数分别为121500和137711人,增加13.3%;处分县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20295和28996人,增加42.9%;处分厅局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1673和2422人,增加44.8%;处分省部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78和98人,增加25.6%。 尤其是一把手犯罪不是个别现象,已具有普遍性;不是一时现象,是较长时间多种因素积累爆发所致,显然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除了必要的应对之策外,需要较深入地从制度结构上做出缜密设计安排,包括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叶笃初说,一把手犯罪增多的原因很多,择其要者有三: 首先,家长制遗风与好人主义盛行,习惯法大于成文法。 其次,已有的成文法存在某些缺陷,有的本来是好法规,但实际的功效没有用足、用实、用细,立而不施、有法不依、虚监现象比较严重。 再次,对人的素质要求和养成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叶笃初说,把一把手明确作为重点监督对象,这是要言出法随的。言必行,行必果。否则,就会失信于民。在这方面,我们党绝不能被动,宁可在严格监督、严肃纪律上让一些干部一时不理解、不高兴,也不能让老百姓不满意、不高兴。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其全部含义是关爱和制约兼有,我们必须有这样的认识。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