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沦为腐败帮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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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8:03 天津日报 | |
社会中介机构在各类腐败问题中扮演不光彩角色的案件不断浮出水面,一些中介机构已经成为除腐败官员和不法商人之外的另一只腐败“黑手”。 六大涉腐伎俩 提供虚假的财务鉴证,帮助上市公司“圈钱”。对会计师事务所帮助企业做假账,提 故意低估国有资产,在国企改制中协助腐败分子化公为私。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是一个必经程序,而且是谈判和交易的一个重要基础。一些腐败官员、原企业负责人或社会上的买家与资产评估机构互相勾结,故意低估企业资产,使国有企业被低价折股或被原企业领导人和其他买家低价控股和购买,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这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的“重灾区”。 土地评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协助腐败官员和投机商大玩“空手道”。在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过程中,购地者与腐败官员和土地评估机构互相串通,故意压低土地价格,牟取暴利。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开发商与评估机构勾结,故意高估房地产价格,空手套白狼,骗取银行巨额贷款。 与供应商、承包商和采购单位、业主单位及监管机构人员互相勾结,操纵招投标。在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中,一些承包商、供应商与业主单位、采购单位领导、招标采购管理监督机构有关人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搞假招标,进行腐败交易。 在司法领域提供虚假鉴证,为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提供技术支持。一些鉴定、评估、拍卖机构与法官、律师内外勾结、沆瀣一气,搞虚假鉴定、虚假评估、虚假拍卖,把打官司变成“打关系”。 一些中介机构依仗权力背景和垄断地位,大搞强制服务和乱收费,甚至只收费不服务。如税务事务所向企业收取高额税务代理费和咨询费,以及培训费等等。在办规划许可证时,要收测绘费、放线费;在办征地许可证时,要收土地测量费;在办房屋产权证时,要收面积测量费和房产评估费;到银行贷款,要收资格评审费,等等。 何以沦为帮凶 特殊的产权结构,中介难中立。我国的中介机构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中介机构在形成过程和中介对象上有很大差异。后者是适应市场需要自发地发展起来的,其中介的对象一般是独立的私人主体,他们对交易中的损益具有同样的敏感性,谁也不会甘心当“冤大头”。而我国的中介机构绝大多数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从过去的政府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的,其中介双方往往一方是私人主体,另一方则是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者或所有者代表,以及作为行政管理者的政府部门。在这种特殊格局中,即使没有中介机构,也容易发生合谋和腐败交易。 权力干预,“逼良为娼”。目前我国的中介机构从总体上看仍然受制于权力机构,缺乏独立性。这种依附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还没有完全脱钩,在组织机构、人员安排、财务关系和执业要求上受制于主管部门;二是公共部门掌握着中介业务的指定权,实际上也就控制了中介机构生存的命脉。由于这种依附关系,中介机构也就难以拒绝客户和官员的不正当要求,包括腐败要求。 利益冲突,不能自持。营利性中介机构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追求利润是无可厚非的。而另一方面,由于中介机构掌握着重要的程序性权力和专业性权力,必然受到来自中介两方的利益引诱和利益胁迫,坚持客观公正,就难以揽到业务。在这种激烈的利益冲突中,中介机构往往难以自持。 人员素质低,职业操守差。目前中介机构普遍存在人员老化,业务资质低,职业操守差,产权模糊,缺乏长远预期,不注重声誉等问题,从业人员的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严重。 法律约束和监管不力,参与腐败成本低、收益高。我国目前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主要侧重于事前审批,存在严重的法律缺位和监管缺位。对中介机构卷入欺诈和腐败丑闻的赔偿诉讼和刑事诉讼几乎是空白。行业自律性监管也尚未建立或疲软乏力,个别成立了专业监管机构的行业,监管的力度也明显不够。 据《瞭望新闻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