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强制拆迁程序建立拆迁听证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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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8:08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电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管理工作不到位、拆迁补偿标准确定机制不完善、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不规范、适合被拆迁人需求的中低价位房屋供应不足等原因,引起大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国务院领导对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十分重视,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各地要坚持量力而行 针对拆迁评估、行政裁决不规范等问题,建设部近期先后下发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指导意见明确了拆迁评估价值标准,统一了拆迁估价方法、估价时点和技术路线,建立了公开、公平选择拆迁估价机构的机制、拆迁估价结果公示制度和拆迁评估纠纷调处机制。工作规程明确了行政裁决及强制拆迁的程序,明确要求书面裁决和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增加了行政调解程序,建立了拆迁听证制度,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察力度,加大配套政策的实施力度。通过培训、督察等办法,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出台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规程,规范拆迁评估和行政裁决行为。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并将拆迁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要加强拆迁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行拆迁公示、信访接待、投诉举报、拆迁承诺、拆迁监管等五项制度,规范拆迁委托行为,禁止在拆迁中采取大包干的方式。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拆迁单位的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