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年夜饭欲取消 所付订金该不该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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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 ||||||||||
编辑同志: 读者王莹 记者调查: 接到读者的反映后,记者打电话给该酒家,想找那位大堂主管核实情况。接电话的女士说她已经辞职离开了,酒家一位负责人接过电话补充说,那位大堂主管可能确实讲过“提早一段时间通知可以退订金”的话,但这不符合酒家的规定。记者向这位负责人说明,王小姐交付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一般来讲订金只是作为一种预付款,并不像定金那样具有担保的性质,当消费者不想购买该商品时,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当可以退还。在记者出面干预后,那位负责人最后表示同意退款。12月31日晚,王小姐拿到了200元订金。 长期以来,经常有消费者和商家在买卖不成时,在所交付的定金和订金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上发生争执,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都对两者的含义和区别不甚了了。记者就此向有关人士作了咨询。 消协人士说,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加以规范。一般情况下,订金视作预付款,通常是为了便于接受方资金周转而先行支付的一部分钱款,并不具备担保性质,买卖不成的话,如无其他约定,应当返还订金。但定金则不同。上海经建律师事务所方善法律师说,定金有着严格的法律概念,它是为确保双方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我国《担保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建议消费者和商家在预交款事项上,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商定预交的钱款是定金还是订金,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 本报记者李颂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