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赔偿!只求严惩凶手(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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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8:25 华商晨报 | |||||||
上午9时,犯罪嫌疑人孙立海及其同伙李洪臣将站在沈阳中级人民法院16号法庭的被告席上,接受正义的审判。 刘昶的家属没有提出任何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只要求“严惩凶手”。 两名歹徒均有前科 孙立海(在犯罪现场被抓),今年40岁,吉林省梅河口市兴华乡金家岗村农民。 李洪臣(两天后,即2003年8月19日被抓),今年29岁,吉林省珲南县衫松岗镇无业人员。 “两名被告人均有前科,”此案的公诉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慈健介绍,“孙立海曾在1995年因为盗窃罪被判5年刑;李洪臣曾在2001年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再现了案发经过:案发前一天,孙、李二人从吉林来到美日旅店投宿。次日一早(即2003年8月17日)两人退房准备离开。这时李洪臣看见旅店老板娘在沙发上休息,装钱的腰包露在外面,李顿生歹念,拿出自制的含有碱性成分物质和多种无机元素的药水洒在老板娘的脸上。李洪臣趁乱抢走老板娘装有人民币200元的腰包。二人逃跑之时,刘昶等人追了过来…… 2003年12月2日,沈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分别对孙立海、李洪臣提起公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在今天上午开庭审理。“我们已经准备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二被告人的罪行。”慈检察官告诉记者。 刘昶妻子:严惩凶手 英雄刘昶的行为感动了成千上万的普通市民,他出殡的那天,很多人自发前来送行。沈阳市综治委授予刘昶“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沈阳市民政部门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追认刘昶同志为烈士。 “新年前夕,我还收到了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追认刘昶为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刘昶的爱人———51岁的冯秀勤泪水涟涟,“领导说老刘用生命谱写了一曲不畏强暴的正气之歌,我心里感到很安慰……” 对于明天的庭审,冯秀勤表示:“我不要他们一分钱赔偿,我只希望他们能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平时怀念爸爸都不敢当着妈的面哭,几乎是一边上学一边擦眼泪……”刘昶的女儿偷偷地告诉记者,“我长大了要考警察学校,当一名民警!” 案情回放 英雄血染沈城大地 刘昶,时年50岁,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属的辽海机械厂质量检验员。 2003年8月17日清晨6时许,家住沈阳市和平区的刘昶像往常一样下楼晨练。突然,“抢劫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呼救声从和平区工学巷3号的美日旅店里传来。接着,两名男子从旅店里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来不及多想,老刘立即追向那两名男子。“刘昶截住了其中的一人,红了眼的歹徒转身一刀刺中刘昶的左胸……受伤的刘昶捂着胸口继续追赶,并将歹徒再次击倒,随后赶到的人群将歹徒围住……”歹徒被抓获了,但英雄刘昶却永远地合上了眼睛,留下了挚爱的妻子和刚刚考上大学的孩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