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退税率结构性调整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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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8:55 河北日报 | |
一、下列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 (1)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 (2)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3)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的货物(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4)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 二、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三、取消原油、木板、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四、调低下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 (1)汽油、未锻轧锌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11%; (2)未锻轧铝、黄磷及其他磷、未锻轧镍、铁合金、钼矿砂及其精矿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8%; (3)焦炭半焦炭、炼焦煤、轻重烧镁、莹石、滑石、冻石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5%; (4)除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及本条第(1)、(2)、(3)款规定的货物外,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和15%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3%;凡现行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