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夫妻协议剪断恩爱合影 一女背负孩童沉入柳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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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9:01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柳州1月4日讯(记者钟华陈佳嘉)1月3日下午,一女子背着一个幼儿跳入柳江。柳州市水上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报警后,迅速赶到该女子投河水域搜救。但是由于水流太急,民警未找到投江的女子和落水的小孩。 当日下午4时许,在建设中的红光桥南段桥底,一名女子背着个约4岁的幼儿从桥墩旁跳入柳江。据在事发地点附近钓鱼的市民称,该女子背着小孩在江边站了很长时间,大家以 在岸边,民警发现了投江女子留下的两个布包,包内有身份证、暂住证和小孩的衣物、玩具等物品。其中一张身份证属于一名叫何翠兰的女子,她今年33岁,象州县马坪乡龙兴村人。经目击群众辨认,身份证照片中的女子和投江女子极为相似。另一张身份证属于一名叫覃素员的女子,她今年74岁。何翠兰的暂住证去年9月已过期,暂住地址是柳南区渡口村二线段。 在包内,民警们还发现了两张剪掉了一半的照片、一份何翠兰与丈夫的协议书。被剪的照片中,只剩下了何翠兰一人。协议书是何翠兰与丈夫肖春根于2003年10月份订立的。 在场目击的群众纷纷说,看到大约4岁的孩子在江中扑腾,真令人心痛。水上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方联系,仍然没找到投江女子的亲属,他们希望知情者能拨打0772-2824032与水上派出所联系,以尽快通知失踪者家属。 编辑:王仕洋 邓慧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钟华 陈佳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