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问中石油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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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10:06 瞭望东方周刊 | |
《瞭望东方》记者朱玉、张旭东/重庆开县报道 同行的记者为我们展示他拍下的照片:一个10岁的清秀男孩,静静地半卧着死在家里的床旁, 安详得像是睡着了一样。记者讲述着发现这个男孩的过程,讲着讲着,他背过身去 我们接受不了这样一个事实:就在2003年12月23日夜,重庆大巴山南麓的一座天然气井发生井喷,200多个无辜百姓命赴黄泉,4000多人中毒就医,10万人连夜疏散,事发地重庆市开县高桥镇一度处于瘫痪。 一切就像四年前的“12·25”洛阳东都商厦特大火灾。也是在新年的前夕,也是在一个深夜,也是几百人的死伤。不同的是,四年前是309人命丧火海,而这一次,则是234个淳朴老乡中毒而亡。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当前安全检查工作。温家宝在会议上明确指出,对重庆开县川东北气矿“12·23”特大井喷事故要抓紧调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认真吸取教训。 人世间,最宝贵最应当珍视的莫过于人的生命。面对一个个软软地倒下的生命,面对一个个破碎的家庭,面对一张张因毒气熏染而痛苦的面孔,面对灾难带来的恶劣社会影响,我们不能不发出理性的追问。 是否有紧急预案 在17世纪以前,人类对安全的认识是宿命论,对待事故的发生总是被动承受;直到20世纪初,人们对安全的认识提高到经验论水平,应对事故的发生就有了“事后弥补”的特征。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高技术的不断应用,人们对安全的认识已经进入了本质论阶段,“超前预防性”成为现代安全文化的主要特征。 石油天然气开采是高风险、高隐蔽性的行业,正因为它的危险性,才更加凸显安全防范的重要性。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界普遍认可的《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中专门有一个章节谈到应急计划,它包括应急情况分类;紧急情况报告程序、联系人员和联系方法;现场应急报警程序;火灾及爆炸应急程序;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漏应急措施;井漏、井涌、井喷应急措施;放射性物质危害应急措施;现场急救医疗措施;恶劣天气应急程序;其他应急措施和程序。 《瞭望东方》在调查时发现,当地中石油公司人员在讲述事故气井抢险的过程中,“预案”这两个字却从来没有出现过,甚至没有出现在抢险情况的汇报材料上。 参与事故调查的一位专家向《瞭望东方》透露了两个关键细节:每口气井都应备有作业指导书,上面应有详细的作业记录和应急条例,但是发生井喷的川东北气矿16号井的相关计划资料只记录到2003年9月15日,以后就是空白;此外,为防止事故发生,当班的班组必须要做的事故演习记录,也没有见到,证明它从未预演过。 为何出事后井队没有立即致电所在地政府 记者对两个有记录可查的时间产生了疑问:16号井工作队在汇报井喷事故的材料中称,井喷时间是2003年12月23日晚上9时55分,但开县县政府向记者证实,他们接到钻井队的报告电话已是晚11时25分,中间间隔了1个半小时。 钻井队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里,也没有通知距离仅仅不到1公里远的高桥镇镇政府。高桥镇党委书记和高桥镇镇长向记者表示,“事故发生后,钻井队根本没有电话通知我们,直到晚上11点多钟井队才派人来告诉。” 30日返回事故核心区的灾民向记者表示,事故发生后的23日当夜,竟然有井上的5名钻井队员跑到了井口附近的银山村的居民家里,烤了一夜火炉。等到24日早上,发觉情况有异常,这家主人的眼睛也感到不舒服,这5名队员才和这家居民一起逃到了距离井口10公里远的麻柳乡。 据当时在场者解释,井喷后,井队的工人曾在高桥镇政府所在地大声呼喊,让居民赶紧离开危险之地,但井队没有及时致电确实给当地政府造成了很大被动,政府没有更多时间告知每一户居民及时离开。 显然,如果井喷后,井队能向当地政府快速通报,使群众尽早撤离,便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现在的结果是,井口附近的晓阳村和高旺村成了此次事故中罹难者最多的村庄,现有234名死难者中,这两个村子的中毒死亡者占到了死亡总数的80%至90%。 《瞭望东方》从多方了解到,在事故发生后,钻井队先是通知了自己所属的单位,然后致电重庆市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之后重庆市将这一消息再告知开县县政府,开县县政府再通知了事故所在地——高桥镇镇政府。 如此一来,距离灾难现场最近的镇政府反而最晚获知灾情。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自已拟定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事实证明,这条规定在此次事故中显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为何井口附近居民如此密集 罗家16号井正处于高桥镇的一个山坳之中,在周围1平方公里的山坡上,散落着高桥镇晓阳村和高旺村的2400多人,最近的村民住户距离井口还不到50米。仿佛是从地狱深处喷出毒气,向毫无防备的善良百姓直扑过去,在瞬间就夺取他们的无辜生命。 2003年12月25日凌晨1时,重庆市委指令重庆武警总队赶赴开县灾区,100名武警官兵于25日清晨8点30分抵达高桥镇,主要搜救井口附近的高旺、晓阳、平阳等四个村子。 武警重庆总队副参谋长朱宏说:“一上山,就发觉情况不对。在上午12点前,我们就发现了40多具尸体,感觉这个事情不一般,就立刻报告重庆市,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随即中断正在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搜救方案。” “我们进去之后,看到了惨不忍睹的场面。”武警重庆总队三支队一排排长邢方果说:“当时我们进去的第一家,10个人,4个娃娃,两个中年人,4个老人,全部死了。那种姿势千奇百怪,有的在剁菜,有的在刮猪毛,有的在洗脚,有的在做饭。我们边抬着他们的遗体边流泪。” 硫化氢,这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它首先对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刺伤眼球直至失明,高浓度时可直接抑制呼吸中枢,引起迅速窒息而死亡。在高旺村二组,一个老大爷带了3个小孩,眼睛都看不到,全部肿了,他们想逃生,不知道往哪里走。 井喷之后,井口附近的高旺村和晓阳村遭受浩劫,两村中间的一条大山坳成为“死亡之谷”。27日,在压井成功之后,《瞭望东方》记者进入空无一人的晓阳村,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簇拥着高高的翠竹,但这样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却没有丝毫的生命迹象。倒毙在山路旁的狗处处可见,老百姓家中的猪、兔尸横遍地,山间高飞的鸟、水中的鱼都中毒死亡,连生命力顽强的老鼠也横尸于地。 我们连续搜寻了30多户人家,一直走到山坡高处,山村中寂静得可怕,无一点活着生命的迹象,当我们停下脚步时,只能听见居民家中没有关严水龙头的滴水声。 井口距离村庄如此之近,井口在建立时为什么不将居民撤到安全距离之外?从中石油四川管理局赶来开县的一位负责人说,搬迁居民不经济。他同时表示,压井成功之后,这口井还要继续生产。 为何剥夺当地公众知情权 这起震惊全国的大事故再次把公众知情权问题提到了人们面前。 井口附近的居民丝毫不知道这口井喷出来的气体会带来灭顶之灾,钻井队从来没有告知他们如何防范有毒气体。高桥镇镇政府相关领导矢口否认他们知道天然气井可能带来的危害,井口周围的居民也不了解这个天天伴着他们生活的高高井架到底意味着什么。 记者对采访到的每个村民提出了同样的问题:“你知道天然气的危害吗?”只有一个居住在离井口十多公里的村民表示,知道天然气有毒,因为听说天然气中毒熏死过人。其他村民皆对此一无所知。 作为在当地生产的企业,生产者有无必要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及可能给当地带来的问题告知当地民众,使他们在生活中有所警惕?周围的居民有无权利了解它的邻居可能给他们带来的利与弊? 出事后,在井喷现场工作的井队人员顽强地拒绝采访,人人都说自己是事故后调来工作的。而且,井队的业务最高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没有举行一次直接面对新闻媒体的见面会。 为何井上没有应有保护措施 记者翻阅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法规,其中的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可给予我们一些借鉴:钻进已知含硫化氢地层时,或临时钻遇含硫化氢地层时,钻井装置上配备供全员使用的呼吸保护器。 中石油四川管理局原总工程师曾时田向《瞭望东方》介绍说,四川的天然气井80%都是富含硫化氢的。此次出事的罗家16号井也是如此,井喷时它的硫化氢含量更是惊人,曾达到过每立方米含151克硫化氢,超过正常值的7000多倍。 既然在开采时了解这口井的地质地貌,为什么没有为可能的灾害做充分准备? 如果有了充足的准备和器材保护,事故发生时还会不会发生工人不知所措四散逃命的情景?还会不会有两名工人殉职的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真正得到施行 HSE(健康、安全、环境三个英文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是石油化工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简称。 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上发生了几次重大事故,这些重大事故引起了国际工业界的普遍关注,大家都深深认识到,石油石化作业是高风险的作业,必须采取有效、完善的管理系统才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1991年,在荷兰海牙召开了第一届油气勘探、开发的健康、安全、环保国际会议,HSE这一概念逐渐为大家所接受。 1996年1月,《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发布,成为HSE管理体系在国际石油业普遍推行的里程碑。 1997年6月,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参照《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了3个企业标准:《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石油地震队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范》《石油天然气钻井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指南》 。 应该说,如果按照以上规章制度执行钻井操作,不会导致那么大的乱子。但这套管理体系是否在平时以及在事故突发时,都能保证执行畅通? 为何不早些燃火除毒 2003年12月24日16时,事故井旁两条放喷管线点火成功,50多米高的火焰冲天而起。点火的目的是为了将空气中的有害成分燃烧尽。点火后,空气中硫化氢的浓度迅速下降。 假如,这把火早一点点燃呢?那样,不就可以减少毒气的危害面和危害度了吗?也许,这把火早燃起几个小时,就能有更多的人可以活着见到他们的亲人。 对于这把迟燃了18个小时的火,目前有几种解释: 天然气井井喷时,一般不采用点火方式,直接压井即可,这次点火是不得已而为之; 中石油压井现场总指挥对记者说:井喷时四处漏气,如当时点火势必一片火海,加上两个导管后,点火较为安全…… 也许,这些解释都是有道理的,也许,就是一切都做到尽善尽美,也有可能会有人员伤亡。但是,在采访中,为何不能早一点燃火除毒,是很多人向记者提出的问题。那样至少我们不会因为一想到这些不解而心痛,那是几百名安分守己的勤劳百姓的生命呀,不管说出什么样的理由,我们怎么就能原谅自己! 是否是责任事故 石油业作为高风险的行业,中国对其设计标准历来要求从严。一位石油界人士说,中国过去发生的石油天然气勘探事故中,很少在设计方面出现问题,事故大都是由于操作原因所造成,属于责任事故。 他说,希望这次发生的川东北气矿事故,能给中国石油业安全生产敲响警钟。石油业需要在操作规程、安全应急防范等方面吸取教训,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否则怎么能对得起234名中毒死去的无辜百姓。 事故发生后,中石油有关方面已经和开县确定了初步的赔偿方案。中石油称,“钱不是问题,你们制定出方案,我们照办。” 2003年12月27上午,开县和中石油已经初步确定了赔偿方案:分为死亡人员和住院治疗、财产(家畜)等几种赔偿形式。由于没有以往同样事故的参照标准,这次对死亡人员的赔偿形式,将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关专家称,死亡一人的赔偿标准为8万元左右,这还要根据死者的年龄而定。 遗憾的是,即便中石油方面能拿出“金山银山”,也换不来这234位无辜老百姓的生命。 相关专题:重庆开县气矿发生天然气井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