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侦探”惊现开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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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11:54 开封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卢浩然报道1月2日,读者张进向记者反映,近日在市内大街小巷发现了一些印刷有“私人侦探”、“×邦调查”等字样的小广告。张进想问有了纠纷找这些处于地下状态的民间调查机构调查、取证是否可以。 接反映情况的当日,记者在金明广尝苹果园生活区、仪北生活区等处见到多张“私人侦探”、“×邦调查”的小广告,广告上标明“侦探”(调查人员)可以帮助当事人进行婚 记者按一张小广告上面的联系电话拨了过去,一名女子说:“需要调查什么内容﹖想调查谁﹖调查内容、难度不同,收费也不相同不过我们保证服务质量,注重信誉……”这位女子还称,找他们调查的人很多,得排队……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遇到纠纷时往往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但是,因收集证据难度较大,一些人便把目光投向了街头的小广告,想花钱雇一个“私人侦探”调查取证。据顺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瑞杰介绍,“私人侦探”在我国并不为法律所认可,其调查、取证活动是非法的。1993年,公安部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明令禁止的“业务”包括:受理民事纠纷、追讨债务、安全防范技术咨询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