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铜锣湾抢劫钻石案经广东高院终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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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15: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月5日电(记者王勇)近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香港铜锣湾抢劫钻石案的被告人董敏芝、杨平等人送达终审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中所列举的证据予以确认,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2003年1月,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对香港铜锣湾抢劫钻石案被告人董敏芝、杨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董敏芝、邓世麟不服,提出上诉,案件遂移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广东省高院二审后,确认原判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