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发布新闻兼发“警方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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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0:05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1月5日电(记者程红根)郑州市警方1月5日起开始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规定每月两次定期向社会发布新闻。与过去新闻发布会内容不同的是,警方不仅向媒体公布了社会治安基本情况及近期几类严重刑事犯罪的特点、规律,还就普通群众如何预防和应对此类案件专门作出了“警方提示”。 郑州市公安局第一新闻发言人、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兼郑州市公安局局长李民庆说, 据记者了解,郑州市2002年共发生了38起绑架案,公安机关全部成功破获;2003年发生的10起绑架案,目前也基本全部破获。李民庆分析说,从发生的案件来看,绑架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侵害目标明确,集中指向个体老板、企业负责人等可以勒索到钱财的人员;从侵害对象看,主要是绑架被勒索人员的子女、兄弟等直系亲属,也有绑架本人的;赎金数目越来越大,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亲属索要的赎金数目越来越大,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甚至数百万元;犯罪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反侦察意识越来越强,给公安机关侦察破案带来很大困难。 李民庆说,发生绑架案的原因,一是绑票撕票这类犯罪有其一定的犯罪历史根源。二是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过程中,暂时出现的贫富差距,使一些人企图靠绑架犯罪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幻想一夜暴富。三是一些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对绑架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过细过滥的报道、描写,诱发、刺激了绑架犯罪;同时为了满足公众的猎奇心理,不分场合、不看对象,对公安机关的侦察手段毫不掩饰的进行报道,不加限制的宣传在某种程度上也起了“传授犯罪方法”的作用,增加了公安机关的破案难度。四是受害人在害怕撕票、破财消灾心理的支配下,不敢报案,有的即使报案,但对公安机关的侦破能力顾虑重重,不愿与公安机关合作,采取与犯罪嫌疑人私了的方式交钱赎人,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气焰。 针对这一犯罪规律和特点,李民庆提示,普通群众如果遇上绑架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尽可能多的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绝不能心存侥幸,千万不要自作主张,私自与犯罪嫌疑人联系。他举例说,2003年10月24日,郑州市管城区发生一起绑架案件,受害人家属受急于赎人心理的影响,没有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而是直接与犯罪嫌疑人联系,错失了及时破案、解救人质的良机,最后造成50万元赎金被犯罪嫌疑人取走、人质被杀害的惨剧。尽管此案最后破获,但悲剧已经造成。 李民庆表示,确保人质安全是公安机关侦破绑架案件的前提、核心,公安机关的一切侦破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核心问题去展开。可以说,在必要的时候,侦察人员为了确保人质安然无恙,宁可将绑匪暂时放走,而将艰苦的追捕罪犯工作,留给警方自己。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一旦遭到不法侵害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早一分钟报案,你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会多一分保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