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课,罚款5元;抽烟、喝酒,罚款10元……”这是记者昨日在重庆城建技工学校看到的该校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据了解,这是该校针对学生违纪现象特别突出而采取的一项“特别”措施。该校汽摩3班等班级为此还制定了处罚细则,罚款规定多达40项。汽摩3班学生徐洪(化名)是去年9月入读重庆城建技工学校的。他介绍说,开学第一天,班主任杨万明便当众宣布了学校的《学生违纪处罚规定》,该规定对说脏话、迟到、早退、穿背心、寝室熄灯后上厕所等40项违纪行为作出了具体的罚款标准。入学不久,他就感受到了学校的处罚 规定的严格:全班50多名学生,被处罚款的占了一半左右,而他作为班上的纪律委员也未能幸免,被罚30多元。一学期下来,班里50多名学生,有41人都因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罚过款,班干部没被罚款的也寥寥无几。罚款数量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学生们反映,开学时,班主任说对违纪学生的罚款将用作班费,数额定期公布。但这一学期马上就要结束了,罚款到底做了什么?老师一直不说,学生也无从得知。有一个班,不少学生长疥疮,花了不少钱治却不见好转,有学生要求班主任把收缴的罚款用于患病学生买药或用于学生宿舍消毒,可该班主任满不在乎地说,疥疮没什么,他读书时也长过。对学生的要求没有理睬。该校汽摩3班班主任杨万明等人昨日一见记者便大倒苦水。他们说,现在的学生特别调皮,靠说服教育管理不了,万般无奈才采取了罚款措施,此举是希望学生能从中吸取教训。学校党委书记余庆泉承认该校不少班级制定了违纪罚款规定。他说,罚款细则是各班级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的班粗一些,有的班细一些,罚款标准也有高有低。罚款的使用、管理是由各班主任负责,学校很少过问。他坦承,不少学生对违纪处罚规定反应激烈。记者杨圣泉 实习生 彭华峰 链接①以罚治校是违法治校“以罚款为手段来教育管理学生是严重错误的!”市教委有关人士说,“学校希望加深学生对违纪行为处罚印象的想法是好的,但以罚款作为教育手段与基本教育原则不符。”“学校对学生处以罚款是违法的。”重庆圣世律师事务所律师皮红军说,学校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相反,教育法等明确规定,任何学校不得对学生乱收费、乱罚款。链接②“以罚治校”难治学生汽摩3班班主任杨万明坦承,“以罚治校”没能有效刹住学校的不良风气,而他们班的学生违纪现象最为突出。他为此十分焦虑。据了解,由于有了《违纪处罚规定》,不少老师依赖于罚款手段,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该校不少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是导致违规学生有增无减的原因之一。曾在该校就读的垫江籍冷某,因为抽烟等被罚款近100元。冷不堪忍受,上个月退学了。离校时,他是“叼”着烟走的。不少学生说,他是故意“叼”给老师看的。链接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1、不守课堂纪律,在课堂上讲话、睡觉、不端正、扔纸团、下位、影响正常教学者,每周累计超过3次罚款2元;2、迟到、早退每周累计超过3次者罚2元;3、不交作业每周累计3次者罚款2元;4、污损墙报、板报、损坏门窗、桌凳等公物者,罚2元并照价赔偿;5、乱倒、乱扔、乱吐影响公共卫生者每周累计超过3次者,罚2元;6、说脏话、语言不文明、在寝室打电话每周累计超过3次者罚2元;7、不按时就寝,男女生互窜寝室者,每次罚2元;8、抽烟、喝酒、赌博,每次罚2元;9、打架斗殴、诈骗他人钱财、私藏凶器者每次罚10元;10、旷课一节,夜不归宿一次,罚5元;11、进出社会营利性网吧、游戏厅、台球室、歌舞厅、溜冰场,每次罚10元;12、衣冠不整、穿背心、拖鞋、留长发、穿戴与学生身份不符合者,经老师指出后不改正,每周累计超过3次者,罚2元。2003年9月1日(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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