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第一人改造完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2:08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通讯员杨军)37岁的服刑人员张某是参加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第一人。前天,在东城区建国门街道,他拿到了自己的解除矫正通知书。 去年6月19日,张某因琐事将自己的邻居打伤后,东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他6个月 背景资料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