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河床推土修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2:44 重庆晨报 | |
武隆县先锋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将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罗小光)武隆县黄柏渡河床被填,地貌改变。昨天上午,当事人受到武隆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和县风景名胜区联合执法大队的查处。这是记者昨日从武隆县政府获悉的。 参与执法的武隆县联合执法大队队员周涛向记者介绍说,2日,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接到群众举报,黄柏渡河床被人野蛮填埋,河道被堵。 昨天上午,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和县联合执法大队执法者来到施工现场。冬季黄柏渡河床河水基本干枯,只有一小股水流流淌。一辆又一辆大货车正在向黄柏渡河床推倒泥土和石头,一条长1000米,宽5米左右的公路,从河床中“生长”出来,通往电站。一辆接一辆的运输车,装着发电机等各种电站设备,忙碌地穿梭着。 执法者要求施工方拿出填埋河床的相关审批手续,对方称负责人不在。施工者称,在河床中修路,是应武隆县先锋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公司出钱8000元。 风景管理处和县联合执法大队当场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地貌,并罚款3000元。 执法者要求先锋电站有限公司负责人在两日内到执法大队接受处罚。 执法大队处罚的法律依据是,当事人违反了《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18、19、20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开山采石、围湖造田、开荒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