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户居民重选“管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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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3:09 齐鲁晚报 | |
本报烟台1月5日讯(记者 张坚栋) 业主委员会在任期内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居民有权选出“新管家”。1月3日,烟台一居民小区200余户居民自主投票,炒掉了“失职”的业主委员会。 今日记者来到烟台市阳光丽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只见新选出的业主委员会的几名成员正在与物业公司协商有关事项。据业主委员会成员徐秉才介绍,去年5月,小区物业公司曾 据几位居民反映,以前的业主委员会从来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小区的卫生、治安情况不尽如人意,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向物业公司进行有效交涉,居民意见较大。 据新当选的业主委员会马主任介绍,由于大多数居民表示出对原业主委员会的不信任,小区200余户居民重新投票选举了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座居民楼均有两个名额,包括业主委员会主任,共计15位业主当选,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并在小区居民中进行了公示。 据小区物业公司有关人士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小区中如有20%以上的居民对业主委员会产生不信任,就可以重新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正在同新的业主委员会协商小区治安、物业费收缴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希望今后通过双方努力,将小区管理得更好。 记者在居民通过的业主公约中看到,新的业主委员会除对全体业主规定了应尽的义务之外,也对物业管理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马主任介绍说,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和则共赢”,新的业主委员会一定会及时反映居民的心声,维护业主利益,协调好与物业、开发商之间的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