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现金柜员机上被32次取走 储户向银行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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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9:02 新京报 | |
轻信短信存10万,一天之内被取光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因轻信手机短信上可低价买车的信息,张先生将10万元现金存入农行金穗卡上供对方“考核”消费能力,第二天,这笔现金竟被提走,对方在一天内仅从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就取走了32笔。张先生将办卡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告上法庭。今日,此案在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张保军委托其哥哥张保银全权代理。张保银介绍,2001年11月左右,他和弟弟的手机上经常出现一条短信,大概内容为厦门海关正在处理一批罚没车,将低于市场价销售,前提是先往农行的金穗卡上存入10万元。 2001年11月18日,他让弟弟在农行北京分行安立花园储蓄所存了10万元,卡中原有现金8000元。对方要求提供卡号和密码以便查看,于是张保军询问工作人员这样对方会不会将钱提走,被告知不会后,他说出了号码。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张保军赶到银行取钱时,账面余额只有24.45元。 经银行客服中心查询,这张金穗卡11月18日在深圳有33笔取现交易,金额共为106950元,扣除手续费1069.5元,卡上共失去108019.5元。其中有32笔现金从自动柜员机支取。 此案今年7月告破,但张保银称损失的现金没有追回来。 张保银说银行在为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负有保障自己一定限度的资金安全的义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章程》第六条规定:“持卡人凭金穗卡和密码可在自动柜员机上取现,每卡每日累计不超过5000元,次数不超过5次。”据此,张保银认为任何持卡人每卡每日取款金额累计超过5000元就是违规支取。他说自己可以承担5000元内的损失,其余违规支取的54539.5元要求被告赔偿。(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