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将每月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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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6: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建设部获悉,从今年2月开始,我国将建立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报告制度。制度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要在每月5日前将《建设工程款拖欠和清欠情况统计表》《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偿付情况统计表》传真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同时,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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