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系统六项禁令规范执法 插手招投标将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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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7: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秦杰)为规范环保工作人员的执法监管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从2004年1月起,全国环保系统开始实施六项禁令。凡违反禁令的,将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撤职、开除。 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包括: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凡违反上述禁令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撤职、开除;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违反禁令行为查处不力、包庇袒护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作者:记者秦杰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