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签缺页合同吃哑巴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8:0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昱欣) 上海申瑞室内装潢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中缺了一页《特别告知》,吕先生与其签合同时对此并不了解。后来,公司包工包料的七扇房门,因木材含水量超标而变形,吕先生拒付装修费。近日,装潢公司将拒付装修费的吕先生告上法庭,吕先生却无证据反诉。 2002年3月,吕先生与上海申瑞室内装潢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该公司负责包工包料,但双方并未就材料的清单签订合约。施工接近尾声时,七扇房门因木材含水量超标而变形,双方闹起了矛盾。装潢公司建议在门上打洞解决变形问题,吕先生则不同意,并因房门变形而拒付装修费。装潢公司不久后将拒付装修费的吕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诉讼期间,吕先生到工商部门买了一本装饰合同范本,他诧异地发现范本的首页是一张《特别告知》,里面对装修过程中的各环节都有明确的解释,其中一个条款指出,“无论是甲方(业主)供料或乙方(装饰公司)包工包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等;装修的每个单项工程结束都需验收并签字认可”。而申瑞公司提供的合同里却没有这一页,吕先生对此也不了解,所以也没就此事签约。 2003年12月25日,卢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申瑞室内装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装潢公司返还吕先生6209元,吕先生则退还七扇房门;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解除。而吕先生承担的案件审理费达6730.40元,反而多掏了500元,所得到的赔偿连诉讼费都抵不上。而因不知《特别告知》的吕先生本想以对方欺诈向法院起诉,但又没有证据,只得作罢。“如果当时我能看到合同的《特别告知》就不会有今天的麻烦了。两年来为这事儿我不知道投入了多少精力,新房子也因此一直空关着没法入住。”吕先生总结教训时说。 静安区司法局法制科陈越骏说,吕先生签合同时没有看到《特别告知》,权益受到侵害。现在一些公司在所提供的合同上做手脚,有些内容故意缺失,也不标页码,市民一定要多留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