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评工读学校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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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8:09 华商晨报 | |
话题背景:2003年12月18日,沈阳市第一四二中学将正在上课的9名“问题学生”强行送至沈阳市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12月19日,9名学生家长才得到工读学校的通知。其中4名学生于当日从工读学校返回一四二中学。 12月19日至25日,工读学校以家长未交管理费为由拒绝5名学生家长看望孩子。 关于本报报道的有关工读学校的问题,读者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 有13年教学经验的丁女士认为,有过错的孩子本身就有自卑感,如果再送去工读,肯定会更自卑。另外学校限制学生自由,会给这里待过的学生精神上和心灵上留下阴影。 丁女士还认为,工读学校虽然存在许多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否定它在教育中所起到的作用,工读学校的本意是矫正孩子,让他们健康地成长。 可是我们的工读学校到底能不能承担起这个作用,我们表示怀疑。作为家长,我们需要工读学校,但是不需要这样的工读学校。因为它的教育模式根本不利于现在孩子的健康成长。 来自吕先生的看法,“总的来说,此事件反映了我国社会法制的不健全。” 第一,工读学校在接收学生的程序上就不合理。工读学校在接收其他学校送来的“问题学生”时,是不是就仅仅依据原学校的认定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这一条?学生如果犯了错,但不是学校认定得那么严重,而学校就认定学生有严重不良行为,这种情况下,工读学校是否也接收学校送来的好学生? 另外,工读学校严格限制学生的人身自由,这和少年犯管教所在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学生真的犯了罪,可以送少管所,那么作为工读学校,在现代法制社会中又以什么角色存在? 第二,工读学校教育的实际效果没有起到本身应有的作用。那些所谓的“问题学生”从工读学校出来以后,大部分学生并没有很好得改变,相反,有些学生本来问题不是严重,可在工读学校的限制自由下,学生之间很容易互相传染恶习。 记者感言:工读学校的一位校长在本报稿件见报后曾经说过:“我们的存在是义务教育的补充,我们在育人,在树人。”言外之意,工读学校的存在基于一个人性化的背景。可是那些需要“矫治”的所谓“问题孩子”面对的是不是人性化的教育。 踏入工读学校的标准到底是什么,什么样的孩子是工读教育的对象。他们进入工读学校需要那些程序?家长们需要一个更严谨的解释。 有人说,工厂生产出了次品可以回炉再造。因教育方式不当产生了次品,带来的损失和危害将是无法逆转的。本报记者 爱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