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将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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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8:09 现代快报 | |
南京市本级和江宁区先行试点 快报讯(记者赵诚)随着南京城加速扩容,近郊失地农民的利益亟待保障。近日,市政府决定,首先在市本级和江宁 区进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并逐步推向全市。 市政府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并按照法定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凡新增建设用地 的征用土地,必须依法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拖欠、截留和挪用,不得分期支付。凡拖欠和少付农民征地补偿安置款的必须 采取措施,限期尽快补偿到位。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到位的,暂停办理该区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加快征地制度 改革步伐,适当提高征地补偿安置和农民房屋拆迁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被征地农民建立长 期稳定的生活保障机制。对于被拆迁农民符合规定条件的,要提供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商品 房。 此外,对开发区、各类园区进行清理整顿。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暂停扩大用地规模。将10.51平方公里的牛首山 风景区从江宁开发区中划出,将约25平方公里的居住、高校、生态用地作为东山新市区从江宁开发区面积中分离出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