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线”提高1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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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8:12 华商晨报 | |
晨报大连讯(记者 何昆)大连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2003年底的基础上统一提高19元。 大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考虑到1月份有效工作时间比较短,决定从3月份开始实施新标准,并对一、二月实行补发。 此次调整的具体标准是: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和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差额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21元提高到240元,定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9元提高到58元。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差额保障标准由月人均150元提高到169元,定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49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差额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44元提高到263元,定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9元提高到58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取消对全市城镇无职工家庭和所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肉价、主要副食品价格及燃料和照明等三项补贴;取消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用自来水价格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