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机制上防范权力滥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8:53 哈尔滨日报 | |
这些年,监督机关的力量在逐步增加,中央及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督措施,如民主生活会制度、述廉评廉考廉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巡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对‘一把手’监督重点应放在选人用人上。”辽宁省人大代表冯有为说,“一把手”任用要走民主渠道,引入公开、民主、竞争的机制,防止公示走过场。应实行“一把手” “所谓‘一把手’的称呼,本身就违背了党的民主原则。”中央党校祝彦博士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实行“党内民主”。在用人等重大问题上,“一把手”也只能是一票。在党内引入竞争机制,党组织在推荐任命干部前,要在党内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名单,并且可以进行差额选举。 突出权力重点,把限制公共权力和管理掌权人、管理者有机结合起来。沈阳市人大代表王真新说,民主监督的渠道必须拓宽,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除自上而下发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作用外,更应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推进依法行政、民主监督的进程。他呼吁尽快出台《监督法》和《新闻法》,将公共权力置于法制和人民群众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之下。 专家们建议,上级党政部门不能仅注重考核“一把手”的政绩,更要考核“一把手”是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要建立同级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监督的机制和手段,真正解决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要按照权力制约原则,对政府各部门“一把手”的权力进行科学的细化和分解,尤其对司法、工商、税务、物价等要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内部制约和约束机制。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