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7个一把手落马党内监督不力是关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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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0:19 都市快报 | |
据新华社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近年来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一把手”因腐败落马。虽然他们受到了应有惩处,但留给人们一个长长的问号:如何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三种征候翻阅沈阳“慕马”腐败大案的名册,有心人会发现,涉案人员中有17人是党政部门“一把手”,且无一不来自“要害”部门:从法院到检察院,从建委、财政局、土地规划局到国资局、国税局,再到烟草专卖局、物价局等,不一而足。透过厚厚的卷宗,这些“一把手”腐败的特征跃然而出:党政大权一把抓财务审批一支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 一排软肋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一把手”所在单位都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但往往是“贴在墙上,说在嘴上,做做样子,搞搞形式”。制度只约束副局长以下干部沈阳市物价局将各种规章制度汇编成《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沈阳市物价局管理制度》,人手一份。然而这些制度只能约束副局长以下的干部,惟独约束不了原“一把手”王秀珍。物价局的干部说:“各项规章制度对王秀珍仅是一纸空文。”监督必须以权力、权威为后盾,否则对权力监督就是一句空话。而班子成员、下级和党员群众拥有的权力和权威不足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窃听器摄像头对付监督者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一些副职干部习惯于“一把手”拍板,真有意见也不敢提,一怕伤了和气,二怕打击报复对自己前途不利。原本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些“要害部门”如纪律检查部门、人事组织部门的领导人,大多由“一把手”提拔任用,不听话的就频繁“调动”,“要害部门”很快“清一色”地与“一把手”绝对保持一致。广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一些“一把手”以非法手段对付群众监督。沈阳市原物价局局长王秀珍为逃避监督和打击报复监督她的人,竟在局办公室和电梯间里安上窃听器和隐蔽式摄像头。贪官市长护着贪官局长“官官相护”也成为“一把手”腐败的重要温床。沈阳市原国资局局长郭久嗣贪污受贿,长期包养情妇,为博情人欢笑竟一掷千金,群众早有举报。为掩盖其罪行,原市长慕绥新让其“心腹”———原市政府秘书长董镇广分管监察局,使郭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查处。 两条病根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一些党建专家认为,当前对“一把手”权力监督上严重缺位,对他们是“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受客观条件影响难度较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又无法监督,人大监督则隔着一层皮,群众监督更是无能为力。纪委依附于党委却要监督党委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丽曼认为,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纪委权力来源、依附于同级党委,很难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监督制约;多为对下级监督,没有形成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监督机制;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能坚持,没有形成有效的上下结合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 四帖药方“一把手”能否善用公共权力,实施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专家们指出,急需建立强有力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纪委应由上级纪委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丽曼认为,应改革现行纪检领导体制,将目前的双重领导体制由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改为以上级纪检机关领导为主,以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同时,纪检部门要注重自身建设。防止一把手带病上岗“对‘一把手’监督重点应放在选人用人上。”辽宁省人大代表冯有为说,“一把手”任用要走民主渠道,引入公开、民主、竞争的机制,防止公示走过场。应实行“一把手”推荐责任制和党委讨论票决制等,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一把手”选人用人权力的责任追究,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带病上岗”。用人一把手也只有一票“所谓‘一把手’的称呼,本身就违背了党的民主原则。”中央党校祝彦博士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实行“党内民主”。在用人等重大问题上“一把手”也只能是一票。在党内引入竞争机制,党组织在推荐任命干部前,要在党内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名单,并且可以进行差额选举。尽快出台监督法新闻法沈阳市人大代表王真新说,更应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推进依法行政、民主监督的进程。他呼吁尽快出台《监督法》和《新闻法》,将公共权力置于法制和人民群众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之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