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被告拐卖34男童云浮最大贩卖儿童案一审(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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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1:22 南方日报 | |||||
从1998年10月至2002年7月间,郁南县人谢国兴、申建华等人向广西的幸刚华等收买儿童后,与被告人张敏芳、杨英等14人有分有合,采取以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方式,拐卖刚出生十多天的男婴27名、6岁以下男童7名。云浮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国兴等16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被告人谢国兴拐卖儿童23名,申建华拐卖儿童19名,两被告人在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但申建华有立功表现,其余14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是从犯。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谢国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申建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杨英等其余14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 案情回放 2002年7月,郁南警方破获这起特大跨省贩婴案。郁南县连滩镇人申建华(46岁,原为家庭妇女)向警方供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贩婴的犯罪道路的。 1998年的中秋节,申建华在连滩镇街上见到熟人何某,何某告诉她大湾镇谢国兴那里有小孩,可以转卖挣钱,何某还提出如生意成功,要给她600元的介绍费。申建华回家后同丈夫商量,丈夫邱伟清说:“有这样的门路可以试一下。”于是由何某带路从谢国兴家以7500元买了一男婴,仅三四天就通过中间人以9100元出手,给何某提成600元,又给中间人500元,申建华一次就挣了500元,夫妇俩觉得这钱来得容易。从此,申建华踏上一条贩卖婴儿的不归路。谢国兴和广西百色人杨英等一有婴儿就主动找她,申建华再通过熟人发布信息,一般三四天就转手卖出。申建华的家俨然成了一个贩卖婴儿的中转站。 谢国兴的贩婴之路是从买婴开始的。谢今年52岁,一直都是单身汉,1998年他经人介绍花3000元买了一个出生仅12天、从广西百色带过来的婴儿。从此,他就和广西的人贩子搭上了线。人贩子们让谢国兴在郁南帮他们物色买主。刚开始,谢国兴还是在亲戚、熟人中寻找对象,从中拿一两百元的介绍费。尝到甜头后,谢国兴一发不可收拾。后来谢国兴越做越怕,贩卖的前7个婴儿是在自己家中成交的,后面的则由他负责牵线,在罗定市交易。 | |||||